安徽省人社厅关于高校毕业生政策汇编

2020年05月21日   来源: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安徽省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9〕10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团委、工商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决定从2019年起,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把提升青年就业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政府搭台、市场驱动,资源集成、供需发力的原则,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成长发展,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强有力人力资源支撑。

二、总体目标

自2019年至2021年,用三年时间组织6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年均计划组织2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认定一批省级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工作内容

(一)拓宽见习对象范围。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每年7月初,各地要在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及早锁定见习对象。对登记失业人员逐一调查摸底,把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纳入见习范围。建立见习实名制数据库,摸清底数,提供有针对性的见习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提高见习岗位质量。各地要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高质量见习岗位。就业见习基地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优先吸纳本地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为见习基地。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认定。

(三)组织岗位对接活动。各地要多渠道助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按季度向社会公布见习单位、岗位清单、见习政策和服务机构联络方式等信息,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阳光就业”网上办事系统等途径向见习对象精准推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并将政策咨询、见习指导贯穿其中,提升见习匹配效率。要拓展见习服务网上绿色通道,为见习人员报名、见习单位申报、见习信息发布、政策审核经办等提供便捷高效的一体化服务。

(四)强化见习管理服务。各地要加强见习全程管理,确保见习活动规范有序。要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等。指导见习单位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出具见习证明材料,评估见习成效;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五)落实见习补贴政策。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支持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六)鼓励见习留用。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期满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对符合企业吸纳就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未被留用的人员,要做好就业创业跟踪帮扶,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同。各地要将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见习工作统筹协调,做好见习信息发布和见习管理等工作;同时,支持引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发适宜岗位,示范引领见习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见习政策落实。商务部门要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推荐一批优质见习基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所监管企业积极参与见习计划。共青团要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工商联要推荐一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作为见习基地。

(二)压实目标责任。各地要按照《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分省年度目标任务安排》(见附件1),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本地见习任务,做实实名管理信息,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动任务按期完成。简化优化见习政策经办流程,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大力宣传见习计划和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经验做法和成效,讲好青年见习故事,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强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吸纳人员多、见习成效好的单位典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四)报送工作进展。自2019年一季度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季度填报《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下季度前3个工作日内报省人才服务中心,并于每年年底报送当年见习计划实施情况报告。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就业见习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名单请于4月9日前报省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1.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分省年度目标任务安排

2019年4月1日

附件

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年度目标任务表

地区 2019 2020 2021
岗位数 见习人数 岗位数 见习人数 岗位数 见习人数
合肥市 5442 2721 5442 2721 5442 2721
淮北市 1618 809 1618 809 1618 809
亳州市 2612 1306 2612 1306 2612 1306
宿州市 3126 1563 3126 1563 3126 1563
蚌埠市 1960 980 1960 980 1960 980
阜阳市 4100 2050 4100 2050 4100 2050
淮南市 2014 1007 2014 1007 2014 1007
滁州市 2542 1271 2542 1271 2542 1271
六安市 3226 1613 3226 1613 3226 1613
马鞍山市 1624 812 1624 812 1624 812
芜湖市 2342 1171 2342 1171 2342 1171
宣城市 1610 805 1610 805 1610 805
铜陵市 1398 699 1398 699 1398 699
池州市 1228 614 1228 614 1228 614
安庆市 3462 1731 3462 1731 3462 1731
黄山市 1048 524 1048 524 1048 524
广德县 314 157 314 157 314 157
宿松县 334 167 334 167 334 167
总计 40000 20000 40000 20000 40000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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