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4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

新人社函〔2021〕6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属各高校: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2021年自治区区属高校毕业生规模达11万人以上,内地高校新疆籍毕业生7万人以上,促进就业任务较为艰巨。各地、各高校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部署,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点,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统领,以品质就业服务为支撑,精准施策,多方发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政策落实,着力拓宽就业渠道

(一)充分释放政策促进就业效应。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抓好就业政策落实,拓展企业就业主渠道,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加大以工代训实施力度,激励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毕业生就业。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扩大招聘毕业生规模和公开招聘要求,加快扩招任务落地。及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引导毕业生到重点领域就业。

(二)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持续鼓励支持毕业生到基层、街道、乡镇、社区、村就业,落实就业补贴、高定工资档次、购买服务等政策,围绕社区服务、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开发岗位,扎实做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稳定事业单位招聘规模,落实自治区基层及南疆四地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加强引导扶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结合创新驱动、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有意愿、有潜能的毕业生投身创业创新。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提供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网络创业等培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降低利率政策和免除反担保要求,允许毕业生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倾斜创业服务资源,为毕业生推荐适合的创业项目,提供咨询辅导、成果转化、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提供创业项目支持,深入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积极挖掘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从业机会,瞄准线上教育、文化创意、新媒体运营、直播带货平台等领域,加大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完善保障举措,支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和平台就业。

三、强化精准服务,搭建各类招聘平台

(一)扎实推动线上服务。加快完善本地就业服务网络平台专区,丰富栏目内容和服务资源,广泛归集发布招聘信息,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云服务活动。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要按要求推广应用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鼓励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网上签约。持续开展“职在新疆”网络直播带岗活动,联合社会力量推出“直播带岗”“直播政策”“新职业体验”等,提升服务吸引力。自治区近期开发上线的高校毕业生“智慧招聘”平台,构建了线上线下招聘新模式。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扎实做好平台推广应用,组织辖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用人单位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会,各高等学校也要结合实际,应用好招聘平台,定期开展线上招聘活动,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线上招聘,达成就业意向,尽快实现就业。

(二)增强线下服务品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灵活举办分行业、分专业、小型化招聘活动,积极促进供需对接。主动对接有关部门,摸排梳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通过网站、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发布。运用各地121部高校毕业生服务热线,常态化提供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和创业辅导。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小程序等多种形式,点对点向毕业生推送岗位、政策和服务信息。将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全面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挖掘提供就业岗位,举办专场招聘或开设网上招聘专区,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四、加强职业培训,注重能力素质培养

(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深入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推进高质量职业培训,提升职业发展能力。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开展青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能研修培训、以工代训,增加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岗位培训,支持毕业生参加线上技能培训,对有培训需求的应培尽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二)着力拓展新职业培训。调动企业、培训机构优质培训资源,提供适合毕业生的高质量培训项目。拓展精细化职业指导,组建专业化高素质职业指导师队伍,开展职业指导师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每人联系服务一定数量的本地高校和社区,为毕业生提供求职指导、职业规划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发面向毕业生的职业指导教材,推出一批精品指导课。

(三)强化高校招生就业联动。各高校要加强本校就业工作经费保障,严格规范使用自治区就业指导服务资金,并按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落实就业工作专职人员与毕业生1:500的配备比例,对就业指导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予以倾斜,深化就业与高校招生培养联动的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全员参与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自治区将适时赴各高校开展就业工作综合评估。

五、做好信息承接,加快跟进实名服务

(一)确保做好信息承接。7月1日,2021届区属高校毕业生和内地高校新疆籍毕业生实名数据将通过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实名管理信息系统,按生源地全部推送至各地州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承接,做好后续实名动态跟踪服务,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利用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等各类渠道,推行线上自主实名登记;以社区、村为单位,推行“首站报到负责制”和“网格化”管理,通过组织入户走访、基层摸排,摸清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需求、就业状况。

(二)强化实名制管理服务。畅通求助渠道,通过公开信指引、求职登记小程序、线上线下失业登记及基层摸排等渠道,对本地户籍和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应登尽登。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与毕业生逐一进行联系,了解就业需求,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招聘活动清单,根据需求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见习等服务。加密招聘活动组织频次,集中开展就业帮扶,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确保就业服务不断线。落实兵地融合发展的要求,运用当前实现共享的生源信息、岗位信息,及时更新完善毕业生就业相关信息,共同促进兵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引导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内地就业创业,支持内地高校毕业生在疆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交流交往交融。

六、拓展就业见习,加强岗位实践锻炼

(一)积极拓展见习岗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多渠道募集见习岗位,动员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更多能够发挥毕业生专长的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制定见习单位目录和岗位清单,广泛发布并向毕业生及时推送,举办见习宣传推介、专场招募、双向洽谈活动。要按照扩大见习规模的要求,明确本地年度目标任务,原则上见习人数不得少于去年。要将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见习范围,落实好就业见习补贴,鼓励见习单位提前留用见习毕业生。

(二)推进见习规范管理。指导做好见习协议签订、带教制度落实、见习待遇保障相关工作。要将见习单位、岗位和人员全部录入自治区青年见习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实名动态管理。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都要统一对外发布,对不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要加强核查,及时解除协议、移出系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见习成效好、行业代表性强的单位,提升见习吸引力。

七、聚焦困难群体,扎实做好精准帮扶

(一)做细做实就业帮扶。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要将困难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依托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帮扶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开展“一对一”帮扶。根据毕业生需求量身定制求职计划,优先提供岗位、优先推荐录用,对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二)按规定落实求职创业补贴。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要及时关注因疫情影响求职受阻、面临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通过多种渠道告知服务信息,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和求职便利。要按规定落实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确保10月底前发放到位,并及时录入系统。完善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拓展实践指导、能力提升、困难援助等服务,促进融入就业市场。

八、优化服务举措,加大就业权益保护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切实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开展就业失业、社会保险、毕业生信息数据比对,精准识别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推动“政策找人”,推进打包快办,加快政策兑现。简化就业手续,对非公有制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无需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着力规范网络招聘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梳理发布毕业生实习实践、就业创业中的典型侵权案例,开展权益保护专题宣传,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

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健全目标落实、部署推进、定期调度、督促检查机制,层层压实就业促进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资源对接、服务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毕业生就业形势研判和政策储备,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为毕业生提供多元专业就业服务。大力宣传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讲好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生产一线就业创业典型故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引导毕业生转变择业就业观念,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

2021年5月24日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政编码:100044

版权所有: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京ICP备1900491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47号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