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11月28日   来源: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津人社办发〔2018〕252号

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方案进行细化,并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8月21日

2018年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6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人社部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梳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宣传,推动各方就业指导服务活动扎实开展,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积极搭建平台,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推进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

二、时间安排

2018年8月中旬至2019年6月。

三、推进措施

(一)抓实名制就业服务。对2018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制信息监测,推动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管理工作。重点要抓好两个环节:一是开展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各级公共服务机构要在经办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等各项业务时,作好相关信息的记录。还要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的作用,通过工作人员走访或发放就业服务卡等方式,全面摸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际状况,了解他们的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各区要通过上述方式,摸清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实名制信息,做好信息汇总并逐级上报,建立毕业生实名制就业信息数据库,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二是加强高校毕业生的实名制就业服务管理。运用“互联网+”技术,采取微信平台方式先行举办全市线上线下专题招聘活动,增强招聘的针对性,切实促进供需对接。9月份,中天人力在高校开展大学生“e就业”体验店试点工作。各级公共服务机构,以及街道社区基层平台要实现高校毕业生信息共享,对有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及时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各方面服务,并及时跟踪了解他们的就业状况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对其相关信息及时动态更新。

(二)抓专项行动。为切实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确定今年8月中旬至明年6月,在全市实施“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以确保高校毕业生得到有效就业帮扶。

一是开发岗位推动一批。以推动实施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为契机,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发适合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充分释放新动能带动就业效应。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小微企业、初创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引导高校毕业生更好在基层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8月下旬,中天人力率先启动暑期就业服务专场招聘活动,夯实岗位信息,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各区人力社保局要主动收集整理各类企事业招聘信息,开展就业服务月、服务周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招聘,增强招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处、北方人才、中天人力、各区人力社保局)

二是创业创新扶持一批。以百名企业家大学生创业导师专项行动为抓手,会同市教委相关部门做好创业导师与创业大学生的供需对接。9-11月,以市创服中心为工作平台,推荐一批有创业意向高校毕业生与创业导师订立授业协议,通过创业导师“传、帮、带”方式,使大学生了解创业经验,学习管理方法,掌握专业技术,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对有资金需求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有导师需求的,助推企业家创业导师与创业大学生对接;对有孵化愿望的,推荐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无忧创业;对有项目展示的,提供创业创新平台进行展示。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让高校毕业生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处、市创服中心、各区人力社保局)

三是就业见习留用一批。充分发挥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服务就业作用,不断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安排力度,实现精准采集、精准匹配、精准服务。中天人力要充分发挥见习基地市级经办管理平台的作用,利用各区实名制登记平台,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意愿进行梳理,切实摸清有见习意向人员的见习岗位需求。鼓励企业提供管理、财务、研发等高质量见习岗位,增强供需对接匹配度和留用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利用见习期,既为企业留人减负,又能增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处、中天人力、各区人力社保局)

四是困难帮扶就业一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建立专门台帐,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本市院校或本市生源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外,各区人社局要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招录中优先录用,促进其尽快就业。(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处、中天人力、市劳服中心、各区人力社保局)

(三)抓政策落实。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力度大,可操作性强,含金量高,在鼓励企业吸纳、引导基层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支持稳定灵活、鼓励就业见习和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保障合法权益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各区、各单位要把2018年作为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年,进一步梳理完善,细化实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形成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组合拳,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要优化政策审批办理流程,精减政策凭证,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在线办理等服务,指导帮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做好材料准备、手续申报等事项,加快政策审批和资金拨付,确保政策及时兑现。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高校毕业生、家长及用人单位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处、北方人才、中天人力、市创服中心、各区人力社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社保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就业促进处、北方人才、中天人力、创服中心、劳服中心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就业促进处,负责推动具体工作开展。各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广泛动员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各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主动开展服务。各区、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策划,增强活动实效。对实名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区、各单位要定期联系,跟踪了解其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就业政策以及就业进展清况。特别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要密切关注,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

(三)做好宣传报道。各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型媒体,及时发布服务活动信息、岗位信息、培训信息和就业见习信息等,及时回应高校毕业生关切的就业热点、焦点问题,为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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