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双百行动”的通知

2018年11月28日   来源: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川教函〔2018〕88 号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实施精准扶贫、决胜全面小康的战略部署,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大局,今年,我厅将启动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双百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2018 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尤其是我省 45 个深度贫困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对于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关怀,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大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校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为抓手,突出抓好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实现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两个百分百”目标(即“双百行动”):确保对所有建档立卡毕业生做到就业创业“帮扶百分百”、对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做到“就业百分百”。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帐

各高校要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汇总登记工作,学校、院系、班级层层对接,就业、学工、资助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本校2018 届建档立卡毕业生的底数真实、情况准确。要全面、完整建立起 2018 届建档立卡毕业生信息台账,认真填写《四川省 2018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 1)、《四川省 2018 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记录表》(附件 2)。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要在 4 月 1 日前将《四川省 2018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excel 格式)报送至我厅(报送方式及联系人见附件说明),《四川省 2018 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记录表》由各高校自行备存,并作为我厅督查、考核此项工作的依据之一。

三、分类指导,帮扶到位

2018 届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在即,落实好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抓紧对本校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进行排查,各院校、专业、班级要安排专人,对建档立卡毕业生“一对一”精准指导、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尽力为其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信息,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确保其在离校前实现就业;对因个人原因暂不就业或没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要做好思想工作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对有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其“一对一”辅导帮扶,积极落实相关创业优惠政策,切实在创业项目、场地、资金、商事等方面做好指导和服务;对离校时暂未就业的建档立卡毕业生,要加强与人社部门的衔接、配合,继续跟踪,持续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从 2018 年起,我厅把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实施“双百行动”,纳入每年年初教育厅与各高校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书》中予以考核,考核结果将适时通报并与高校项目申报、资金安排及评先评优等挂钩。我厅将对各高校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的高校实行约谈;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高校予以通报。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各类资源,加大保障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共同推动此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有条件的高校还可将此工作范围扩大至校内其他困难群体。

请各高校于 7 月 20 日前,将本校 2018 届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情况总结(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我厅高校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 2338780@qq.com。联系人:李浩,联系电话:028-86112616。

附件:1.四川省 2018 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2.四川省 2018 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记录表

3.四川省 45 个深度贫困县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18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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