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年11月27日   来源: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川教函〔2017〕825 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8 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就做好我省 2018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形势,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据教育部通报,2018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 820万;据初步统计,我省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 43.6 万人,同比增加约 2 万人,高校毕业生总量高位运行的态势还没有改变。世界

经济逐步回暖,国内经济总体稳中向好,就业市场信心不断增强,但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用人需求差异明显,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

突出。基层是毕业生成长成才的大舞台,但从我省毕业生去向来看,去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毕业生变成以95 后为主体的“网络原住民”,其成长环境、就业观念发生了较

大变化,但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还不够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部分行业、企业用人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存在供需脱节现象,难以“同频共振”,等等。简而言之,当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压力依然巨大。省厅将继续与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就业目标责任书,落实就业工作责任。各高校要牢固树立“就业是最大民生”的责任意识,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投入,对就业工作必需的机构、人员、经费和场地等予以坚决保障,确保十九大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首战告捷。

二、着力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

各高校要通过职业生涯规划课、典型案例宣讲、杰出校友现身说法等方式,帮助毕业生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形势,同时加强对已有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毕业生切实转变就业观念,积极踊跃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要主动了解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新兴领域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企业沟通联络,深挖就业岗位,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培养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就业。要积极组织、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要进一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加强与兵役机关协调配合,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类宣传动员,鼓励更多大学生应征入伍。要积极鼓励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要进一步落实专项经费保障,省厅将努力加大对高校举办各类大中小型招聘会的经费支持力度,各高校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学校就业部门组队外出拓展就业市场。

三、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各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建立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要开设面向全体学生的通识性创新创业公共课程,开设具有行业特点、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开设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创新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并严格纳入学分管理。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进程,探索建立在线开放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编写创新创业教育教材。要加快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进度,力争到2020 年全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达到 200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达到 100 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达到 5000 个、省级项目达到 15000 个、校级项目达到 50000 个,覆盖学生不低于 20 万人。要加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力度,形成“苗圃+孵化+加速+产业化”体系,通过学校投入、校外合作、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扶持学生创新创业。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创业大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

四、改进和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当前,以 95 后为主体的毕业生中的相当一部分就业观念已经从单纯的生存型逐步过渡到生存+兴趣爱好+发展前景的复合型,这也是造成慢就业、缓就业现象抬头的重要原因。各高校要主动适应这些就业工作中的新变化、新情况和新要求,及时转变就业指导观念,对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理论、内容、形式等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提升就业创业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受欢迎程度。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和激励制度,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从而吸引更多优秀教师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另一方面,要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现有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培训力度,提升现有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要大胆探索和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进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交流的方式方法,邀请政府、企事业单位中的优秀人才到学校挂职、兼职,把学校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教师送到政府、企事业单位一线学习深造,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各高校要积极组织职业规划大赛、职业体验项目等活动,充分发挥就业实践活动的带动作用。要高度重视校园招聘的重要作用,通过举办各级各类招聘活动,尽可能帮助毕业生足不出校就能签约就业。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媒介等,将毕业生就业需求与用人单位岗位对接,实现就业服务个性化、精准化。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市场建设和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要加强对毕业生的风险意识教育,防范“试用期陷阱”、“培训贷”等危害毕业生权益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五、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帮扶,强化组织领导和思想教育

各高校要站在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加强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主动性和针对性。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信息台账,给予“一对一”就业创业服务。要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对他们实施就业创业“帮扶百分百”、对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努力实现“就业百分百”,通过稳定就业达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为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目标作出高校应有的贡献。同时,为更好的促进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从 2018 届毕业生开始,我省将扩大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提前发放时限,还将提升就业困难毕业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帮扶标准。各高校要扎实开展好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一个也不遗漏,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自行划拨专项经费,扩大帮扶范围和标准。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就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厅将根据各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实地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推广,对进展缓慢的实行约请座谈,对任何形式的就业率作假行为实施零容忍,并将严肃查处和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各高校要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促进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良好开展。

四川省教育厅

2017 年 12 月 18 日

 

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8 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7〕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广大学生及其家庭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

充分就业,现就做好 2018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励毕业生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引导毕业生到重点领域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向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输送毕业生。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力开拓就业岗位。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2.促进毕业生到新兴领域就业创业。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要求,引导毕业生到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在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拓展就业新空间。

3.鼓励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在经费资助、教学管理、就业服务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特色和学科优势,加快培养具有参与全球治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加强与国际组织联系,拓宽合作交流渠道。及时收集发布国际组织招聘信息,把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纳入就业指导教材和课程,通过开展讲座报告、项目推介、组建社团等多种方式,为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提供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

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1.拓宽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各地各高校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等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等一二三产业就业创业。继续组织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从事教育文化、健康养老、扶贫开发等工作,到社会组织就业。

2.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加强与兵役机关协调配合,落实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共同组织咨询周、宣传月等活动。加强高校大学生征兵机构建设,面向毕业生、在校生及新生等群体开展宣传动员,在高校放暑假前对体检、政考合格的学生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

3.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广泛收集发布岗位信息,办好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等活动。省级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降税减负等优惠政策。高校要关心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发展,支持毕业生在小微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

三、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地各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将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办好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2.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省级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为毕业生创新创业开辟“绿色通道”。高校要细化完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等政策。

3.提升创新创业服务保障能力。各地各高校要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依托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为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场地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综合运用政府支持、学校自筹以及信贷、创投、社会公益、无偿许可专利等方式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建立健全国家、省级、高校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聘请行业专家、创业校友等担任导师,通过举办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信息咨询、管理运营、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指导服务。

四、提供全方位就业指导服务

1.优化就业精准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通过新职业网、智慧就业等平台,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求,开展精准对接服务。推动搭建跨区域、跨行业、跨类别的招聘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中小型校园招聘活动,更多采用网上初选、线下面试的便捷校园招聘模式。做好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就读的港澳台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2.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要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岗位、发放求职补助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体就业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掉队。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

3.规范就业工作管理。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建立健全毕业生参与的就业状况统计核查机制。严禁发布带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密防范“培训贷”、求职陷阱、传销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公平、安全、有序。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结果互认机制,尽力避免手续过于繁琐、重复体检。

4.提高就业指导能力。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就业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业绩,推进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把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体系,将课程与学科专业相融合,探索慕课等新型课程形式。要为大学生职业发展提供个性化咨询指导。

5.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作用。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情况统计和监测责任制,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不断完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按时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鼓励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与职业发展状况跟踪调查,推动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1.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 “一把手”工程,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服务。高校要完善就业部门牵头,学工、招生、教学、创业、武装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高校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建立就业创业情况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对工作创新成效显著的要总结经验、表扬推广;对不履责、不作为的要及时纠正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生就业率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确保政策和工作落实到位。

3.深化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各地各高校要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毕业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加强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典型事迹,宣传解读国家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教育部

2017 年 12 月 1 日

政务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2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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