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会关于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

2018年11月27日   来源:四川省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会关于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7〕3 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委,省内各高校:

大学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大学生就业创业关系经济转型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团省委决定,从 2017 年起,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坚持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坚持政策引导和服务创新相结合,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特点,发挥政府、高校、团组织、社会等各方面作用,加强政策统筹,整合利用资源,畅通就业渠道,改善创业环境,建立健全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使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努力实现大学生就业保持较高水平。

三、主要措施

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工作对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一)能力提升行动。

各地各高校要全面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把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学科建设、课程设计,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师资培养,积

极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培训,举办全省“导航名师”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支持和鼓励高校教师从事就业创业指导科学研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工作业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推进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提升全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指导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内容,深入开展个性化辅导与咨询,帮助大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增强职业素养,提升求职就业能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活动,参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职业能力测评、现场求职等指导,增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大学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选择一批优质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加强职业培训,落实在校大学生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联合高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活动,做到每个班都能得到群体性指导,每名就业困难大学生都能得到个性化咨询辅导。各地团组织要联合高校,积极开展“逐梦计划”大学生实习活动,会同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整合和充分发挥大学生实习基地和见习基地的整体优势。

(二)创业引领行动。

各地要把鼓励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向,完善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大学生创业规模。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突破口,指导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发开好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和各类创业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培训,针对大学生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优先安排优质培训资源,开发合适的创业培训课程,使每一个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积极开展“我能飞”大学生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落实好支持创业的便利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简化工商登记手续,提供企业开户便利,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优惠,为大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青年创业基金、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等政策,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支持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统筹利用资源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发展一批众创空间等新型平台,为大学生提供低成本场所支持和孵化服务,并对省级园区(孵化基地)给予一定补贴。加强创业公共服务,探索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合作机制,协调有关方面构建覆盖院校、园区、社会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创业服务专家队伍,统筹协调和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加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和各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三)校园精准服务行动。

各地各高校要强化大学生在校期间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校内外资源信息对接的服务平台,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人岗匹配效率。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组织开展就业信息调查,详细了解每一名大学生的求职地域、就业意愿等需求,建立大学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高校要向社会发布本校专业学科设置、大学生规模结构等信息,方便各类用人单位了解大学生情况、确定招聘需求。积极主动开拓就业市场,通过与企业洽谈、调动校友资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用人需求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搭建精准对接服务平台,运用微信、微博、APP 移动客户端等技术手段,将大学生数据库与用人岗位数据库对接,根据需求推送岗位、政策、服务等信息,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主体作用,根据供求双方特点,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举办各类招聘活动,提高招聘服务效率。加大困难帮扶力度,准确掌握家庭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大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等大学生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

态管理,做好个性化指导和岗位推荐,及时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力争帮助更多大学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做好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征兵等组织工作,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政策宣讲,提供一批岗位信息,推进地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与高校校园网、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人才网互联互通和岗位跨区域共享,为大学生求职就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四)就业帮扶行动。

各地要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综合运用一揽子措施,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进一步健全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名制就业工作机制,各高校要按照要求采集信息,加强信息校核,确保重要信息完整,建立登记信息反馈制度;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分解下达的未就业大学生进行实名登记后,对无法联系或提供服务的,由市(州)汇总后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完善实名制精准服务制度,逐个联系、逐一了解未就业大学生需求,提供一次职业指导,帮助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同时深入企业挖掘岗位信息、了解用人需求,指导企业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向企业推送未就业大学生信息,积极促进人岗匹配。丰富拓展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内容,健全规范管理制度,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有需求的大学生都能纳入其中。加强对各类就业困难大学生和长期失业大学生的就业援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台账,根据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指导和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参加培训见习,优先提供创业扶持,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五)权益保护行动。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管理服务,完善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大学生就业权益。抓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落地,简化政策操作流程,指导帮助申请政策的大学生做好材料准备、手续申报等事项,加快审批办理进度,确保政策及时兑现。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信息公开,健全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好薪酬待遇、职称评定、落户、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实际问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依法纠正性别、民族等就业歧视现象,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大学生就业权益,营造公平就业良好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团组织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将其作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加大对校园招聘、就业创业服务等经费保障,大力推动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实细化计划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探索创新推进计划实施的有效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调整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数据信息统计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团组织和各高校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涵盖学校内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计划实施。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情况交流,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计划目标任务。密切跟踪大学生就业创业形势,根据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团组织、各高校要制定宣传方案,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解读我省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目标任务和行动举措,力争使每一名大学生都知晓计划并积极参与。以实施计划为主题,制作一批宣传资料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高校及校园网站、街道社区等场所和平台张贴发布。树立一批大学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积极主动就业创业。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

2017 年 1 月 4 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 年 1 月 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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