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晋教学〔2021〕11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山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山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引,全面启动“山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2021年8月底我省普通高校就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70%,切实保障全省就业形势稳定大局。

二、工作举措

(一)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

1.用足用好稳就业政策。积极协调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部门,推动稳就业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倾斜,落实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空缺岗位主要招聘应届毕业生等政策,统筹协调好招录工作安排,力争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

2.积极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努力协调有关部门,尽可能扩大“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规模,组织做好招录工作,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

3.深入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配合兵役机关落实“两征两退”改革新要求,实施一年两次大学生征集工作。加强征兵动员,重点宣传新激励政策和新体检标准,提高大学生征集规模特别是毕业生征集比例。

4.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认真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把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作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落实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各高校要对院系及科研团队招录科研助理给予经费、政策等支持。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纳入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

5.促进各类升学与就业工作有序衔接。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积极拓展市场化岗位

1.建立就业岗位拓展新机制。省教育厅将持续举办“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大型招聘活动,组织举办首届山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型招聘会,将分院校、分区域、分专业举办,精准向高校毕业生推送就业岗位。各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多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

2.拓展新兴领域就业空间。各高校要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发挥智力优势,到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多元化多渠道就业。

3.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双创”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继续举办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带动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

(三)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1.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构建“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行订单式、菜单式和项目制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

2.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活动月”等活动。各高校要针对不同年级开展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

3.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24365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构建部、省、校联通共享的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各高校要共同参与实施“24365岗位精选计划”,精确采集岗位要求和求职意向,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优化完善本地本校网上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和实效性。

4.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实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各高校要建立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生尽快就业。

三、保障措施

1.压实领导责任,坚决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各高校要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院)党委书记、校(院)长任双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部门和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形成全员抓就业、促就业的工作格局。校(院)党委书记、校(院)长要定期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出台推进本校工作的具体办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坚决杜绝“只挂帅、不出征”。

2.强化就业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省委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督查、学科专业评估、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2020年就业去向落实率不达70%的本科专业,不得申报2021年度国家或省级一流专业。2020年就业去向落实率不达70%的高职专业,不得申报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自4月初开始,省教育厅将每周对全省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率及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分别排名后3位的本科和高职院校,第一次约谈学校就业部门负责同志,连续两次的约谈分管校领导,连续三次的约谈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院)长。对于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将适时启动问责机制。

3.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

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素质。鼓励高校院系专设就业辅导员,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就业工作长效机制。

4.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就业工作良好氛围

完善就业宣传引导机制,积极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大学生就业创业榜样短视频展播”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各校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用好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推广促就业的好做法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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