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4日   来源: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鲁人社发〔2021〕13号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做好我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28周岁以下(1993年7月23日以后出生)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含2017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年龄超过28周岁的2019-2021届毕业生)。各市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需求可适当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对于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可按不超过50%的比例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募程序

招募包括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全省统一发布招募公告、统一组织报名、统一组织笔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等,各市自行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各市可在全省招募公告、面试公告的基础上,就有关具体程序及事项制定补充公告。招募全过程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新的招募模式。

三、招募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23日以前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曾被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过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各市可对岗位需求、招募范围、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四、招募实施细则

(一)发布招募公告

2021年7月19日分别在“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gxjy.sdei.edu.cn),同步发布2021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及岗位信息。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7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3日11:00—7月28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和招募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募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各市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23日11:00—7月28日16:00

各市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21年7月23日11:00—7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募岗位,计划招募1人的,取消招募岗位;计划招募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募人数。取消和核减招募计划的情况,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上公布。取消招募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笔试时间:2021年8月21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予以公布。

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各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单位所在市同类岗位(指同一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四)体检

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五)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档案审查等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为基层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的有效途径。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市要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把握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通过政策宣讲进校园等活动,鼓励发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干事创业。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弘扬“三支一扶”精神,展示新时代大学生投身基层、勇于实践的新风貌,营造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

2021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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