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年12月24日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五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至11月

二、名额分配

(一)推荐名额:每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2-3名候选人,每所高校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名额:“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10名、“山东优秀大学生创业者”20名。

三、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校集中推荐上报,通过媒体进行公开宣传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向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表现突出的创业大学生倾斜。

(三)适当向基层创业的大学生倾斜,特别是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大学生。

(四)适当兼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少数民族大学生、残疾大学生、女大学生等群体的创业者。

(五)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严格推荐条件,将人选的思想品德、创业实绩、发展潜力、带动就业成效和示范作用作为遴选的主要条件,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四、评选条件

(一)2016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省内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我省创办经济实体或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本人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纪录。

(三)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在校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5人以上,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10人以上。

(四)在产品、技术、工艺、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经济效益好,符合环保要求,具有高成长性。

(五)符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在促进当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五、评选步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负责第五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活动由山东省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承办。评选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一)推荐报名(10月16日-10月23日)

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名额和要求组织报名,按规定上报推荐材料。

(二)网络海选(10月28日-11月4日)

通过山东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海选,投票结束,推选排名前80%的创业者入围“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初评名单。

(三)进行初评(11月5日-11月11日)

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初评。确定30名“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入围复评名单。

(四)组织复评(11月中旬)

组织专家对30名入围人员进行复评。入围人选通过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决赛,确定10名“山东大学生创业之星”和20名“山东优秀大学生创业者”拟定名单。

(五)社会公示(11月下旬)

通过省级媒体对“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和“山东优秀大学生创业者”拟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最终名单。

六、支持措施

(一)对评选出的“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和“山东优秀大学生创业者”颁发证书,给予“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获得者每人次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山东优秀大学生创业者”获得者每人次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其辅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符合条件的“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创办小微企业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将“十大创业之星”影像宣传资料,创业事迹等材料通过媒体进行公开宣传,充分发挥“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材料报送

(一)各推荐单位要确保工作进度,按时、保质、按限额报送推荐及证明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送纸质版材料1式3份,电子版材料1份。报送材料包括:

1.《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推荐表》(附件1);

2.《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

3.申报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2000字左右;

4.申报人照片:证件照1张,生活照3张(至少1张在创业实体现场拍摄);JPG格式,每张像素在2M以上(照片只报送电子版)。

(三)纸质版材料请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邮编:250014;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klkrst@shandong.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为“XX市(或XX大学)创业之星推荐材料”。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这次评选活动作为落实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的有力抓手,也是作为考核高校以及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严把质量关,切实做好遴选推荐报名工作。

(二)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和相应的推荐名额。对在评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动员宣传工作,发动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创业者踊跃参与,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郁氛围。

九、联系方式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孔令珂吴新华

电 话:0531-88597891

2.山东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赵新燕 李 哲

电话:0531-58997658

附件:

1.第五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推荐表

2.第五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推荐对象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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