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学函〔2018〕2 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 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 号)要求,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搭建更广阔的就业服务平台,做好精准推送就业服务,实现更充分就业。2018 年,我厅将举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线上(网络视频招聘)+线下(校园招聘)”供需见面会,采取“院校申报、统一审核、省厅确认”的方式确定承办高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承担师范类毕业生培养任务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申报条件
(一)能够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学校领导重视,职能部门工作得力,为供需见面会的举办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注重就业市场开拓,能够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广泛征集适合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需求信息,确保供需见面会的参会单位和参会人数均达到一定规模。同时确保参会招聘单位信息真实、可靠、准确,坚决杜绝虚假招聘和招聘陷阱情况发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具备开展网络视频招聘的条件,能够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为网上视频面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具备承办大型供需见面会的软、硬件条件。学校的场地、设施完善,拥有能容纳不低于 500 家用人单位和 10000 人的大型场所及相关设施,且能在异常天气情况下正常举办。
(五)具备大型会议会场布置、人员接待、安全保卫及会场秩序等方面的组织经验,确保供需见面会顺利举办。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我厅。申请报告要特别突出本次“线上”供需见面会承办特色与优势。
(二)我厅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考虑申报单位的软硬件条件、地域影响、学生规模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承办单位。
(三)我厅公布 2018 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网络视频招聘及校园招聘会承办单位,并提出工作要求。
四、承办扶持
(一)承办单位可以使用“山东省教育厅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的名义对外邀请参会学校和招聘意向单位,进行各类宣传和推介活动。
(二)我厅将根据情况参加线下供需见面会开幕式活动,对举办线上供需见面会的进行必要的协调指导,对承办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以申报供需见面会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努力拓展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就业。
(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积极申报,被确定为承办单位的要积极筹备,按要求完成承办任务。对不按规定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的,或承办组织不力,管理混乱,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申报或承办资格,直至给予通报批评。
(三)请申办单位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前,将申请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报至我厅学生处(纸质版、电子版分别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同时报送)。
联系人:毛学民
联系电话:(0531)81676803
邮箱:sfjybs@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 29 号山东省教育
厅学生处,邮编:250011。
山东省教育厅
2018 年 1 月 17 日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政编码:100044
版权所有: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京ICP备1900491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