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学字〔2017〕22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准确掌握2018届全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和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情况,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师范类毕业生创新创业、多渠道就业,现就报送审核2018届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和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
(一)审核范围。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二)审核流程。2018届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工作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以下简称“就业网”)上进行。各学校使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系统2012(Beta3.0)版”(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和汇总生源信息。
1.信息录入。生源信息可通过各学校教务部门现有的学生信息录入、将本校学生的招生录取信息修改后导入、使用“信息采集系统”获取招生数据提取学生信息等三种方式进行录入。各学校获取2018届毕业生的招生录取数据信息后,使用“信息采集系统”提供的“更新代码数据”功能将本校招生录取数据保存到本地服务器。
2.信息比对。生源信息录入后,学校利用“信息采集系统”的“数据审核”功能,在本地进行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的“代码审核”和“资格审核”;代码审核未通过的,必须自行修改正确;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根据错误原因选择自行修改,或者注明处理情况,提交书面材料现场审核。
3.信息报送。各学校务必使用“信息采集系统”一级菜单“数据交换”栏目下的“导出上报数据表”功能导出上报的毕业生生源信息,上报数据须保存为“Microsoft Office Excel工作簿”格式,生源信息现场审核时须提交电子数据1份。经“数据审核”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学校须按规定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现场审核时使用。
(三)审核要求。
1.以下字段为必填字段:学校名称、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政治面貌、民族、培养方式、户籍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主修外语语种、是否特困、是否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是否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是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研究生)、招生大表所在位置。
2.上报数据具体要求与说明:
学号:录入毕业生完整学号,学号编排不规范的,可录入物理序号。学号要求14位,不足部分在前面补“0”,如“王朋”同学学号为“2014020150”,则录入“00002014020150”;学号的顺序将作为毕业派遣时报到证的打印顺序。
考生号:严格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考生号,没有考生号的将准考证号录入该字段,专升本录入其考取专科时的高考考生号。
姓名:严格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姓名中间不留空格。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毕业生登陆“就业网”的重要信息,要确保录入准确,要求录入18位。
专业:严格按照“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专业代码库”所列的代码录入。
户籍所在地:严格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其中专升本毕业生的户籍地以专科录取时的户籍地为准),录入时,毕业生户籍地具体到县(市、区)。
学制:录入阿拉伯数字(如2,3,4,5等)。
入学年份:录入阿拉伯数字(如:2014年录取的学生,该字段录入“2014”)。专升本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录入本科学习的起始时间,学制为2年。分段式“三二连读”学生录入专科学习的起始时间,学制为2年。
委培定向单位: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主修外语语种:录入毕业生的主修外语语种,如“英语”“日语”“德语”等。
是否特困:该字段填写“特困”,非特困不用填写。
是否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该字段应录入“是”或“否”。省外生源不用填写。
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该字段填写“非全日制”,全日制不用填写。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研究生):该字段填写“农村学校教育硕士”,非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不用填写。
招生大表所在位置:为了方便对审核比对未通过的学生进行人工审核,该字段应录入《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的顺序号,长度为9位,其中录取年份为4位,所在页号为3位,所在行号为2位。如毕业生“王晓飞”位于2014年《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的第31页第2行,则“招生大表所在位置”字段输入“201403102”,除此之外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
3.生源信息经我厅学生处审核入库后,毕业生可登陆“就业网”完善“个人简历”中的信息,随即可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
(四)人工审核毕业生生源信息需提供的材料。
1.无招生数据的,姓名、性别发生变动的,毕业研究生须提供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招收研究生录取名册》;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专升本”毕业生需出具省教育厅批准入学的录取材料,分段式“三二连读”毕业生需出具后两年入学时的录取材料。
2.学籍变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凡本校内变动的,需出具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材料,并附入学时的录取材料;凡外校转入的,需出具省教育厅批件和原学校录取材料;提前毕业的,需提供省教育厅批件及入学时的录取材料;本科改专科毕业的,需提供省教育厅批件及入学时的录取材料。
3.户籍地信息比对未通过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允许在同省域内各地市间变动户籍地,须提供父母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能体现与父母的亲子关系)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本人户籍页)进行审核。市内跨县(市、区)变动的不再提交材料。
二、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
为做好2018届全省师范类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发放工作,各高校在报送2018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时,须一并报送本校“特困生”信息。
“特困生”由所在学校推选确定,比例不超过当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7〕2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校提交本人书面申请,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要求,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需附特困家庭毕业生名单,并按学号排序)形式,连同《申请表》一并报送我厅学生处审核。
为方便各高校信息数据的上报和统计管理,不再单独报送“特困生”信息库。各高校须将确定的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在本校生源信息库的“是否特困”字段中只允许填入“特困”字样,除此以外,不得录入其他任何信息,经审核无误后连同生源信息一并上报。“特困生”相关证明材料由各高校妥善留存。
三、信息审核时间
生源信息网上上报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前。现场审核时间:11月6日至11月12日,审核地点:济南学府大酒店(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路6号济南学府大酒店三楼会议中心立德厅),联系电话:0531-82953388,各高校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其他要求
生源信息审核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直接关系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去向和切身利益。各有关学校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一)要严格按照生源信息审核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二)要确保生源信息准确无误,不得错报、漏报。
(三)生源信息上报完成后,原则上一律不再进行更改、不再追加新的生源信息。
附件:
1.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生源信息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1
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贴一寸 免冠照片 |
||||||
生源地 | 出生年月 | |||||||||
专 业 | 培养方式 | |||||||||
入学时间 | 毕业时间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家庭电话 | 通讯地址 | |||||||||
家庭成员情况 | 家庭人口 | 人均收入 | 元/月 | |||||||
姓 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 | 月均收入 | 联系方式 | 是否残疾 | |||||
申请原因及求职意向 | 是否就业 □ 如未就业,是否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 求职意向: 申请原因:城乡低保家庭□ 零就业家庭□ 农村贫困家庭□ 其他特殊原因□ (有“□”用“√”标注) |
|||||||||
学生申明 | 我申明:上述内容所填情况完全属实。特申请求职补贴,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学校、院系意见 | 该生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该生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同意推荐。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注:1.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如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取消申请资格,追究相关审核人责任。
2.本表一式二份,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份、学校保留一份。
3.全省公开监督电话:(0531)82952901,81676803。
附件2
生源信息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学 校 |
11月6日上午 | 济南大学 菏泽学院 |
11月6日下午 | 山东师范大学(本) 泰山学院 |
11月7日上午 |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艺术学院 |
11月7日下午 | 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女子学院 青岛滨海学院 |
11月8日上午 | 枣庄学院 东营职业学院 山东英才学院 |
11月8日下午 | 山东师范大学(研) 潍坊学院 |
11月9日上午 | 临沂大学 滨州学院 |
11月9日下午 | 德州学院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
11月10日上午 | 聊城大学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1月10日下午 | 山东体育学院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
11月11日上午 | 鲁东大学 山东协和学院 青岛大学 |
11月11日下午 | 青岛黄海学院 潍坊科技学院 |
11月12日上午 | 济宁学院 齐鲁师范学院 |
11月12日下午 | 泰山医学院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现场审核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政编码:100044
版权所有: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京ICP备1900491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