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学字〔2017〕11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7年我省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编报就业方案和办理就业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方案编制范围和编制主体
编制范围: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7年毕业的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编制主体:师范类专业学生所在高校。
二、学校就业方案编制
学校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sdgxjy.com,以下简称“就业网”)的“高校专区”,使用“就业方案”模块下的“就业方案编报”功能,编制就业方案。
(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就业协议书须经学校网上审核,存档进入就业方案库。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用人单位。其中: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的,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学校负责审核存档;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本人将就业信息录入“就业网”,学校负责审核存档。
(二)毕业生自主创业或申请出国、出境的,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户籍地。由学校使用“师范生业务管理”模块下的“修改毕业生去向”功能完成毕业去向编报。
(三)毕业生多形式就业的,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户籍地。其中:灵活就业的,由学校使用“师范生业务管理”模块下的“修改毕业生去向”功能完成毕业去向编报,或者学生登录“就业网”的“灵活就业申请”栏目,将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就业网”,学校负责审核;劳动合同就业的,由学校使用“师范生业务管理”模块下的“修改毕业生去向”功能完成毕业去向编报。
(四)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西部、“三支一扶”计划的为缓派。由学校使用“师范生业务管理”模块下的“修改毕业生去向”功能完成毕业去向编报。
(五)毕业生升学的,由学校使用“师范生业务管理”模块下的“修改毕业生去向”功能,完成毕业去向编报。
(六)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暂不就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户籍所在市教育局;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暂不就业的专科生,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外省生源毕业生,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有特殊要求的省(市、自治区),由学校在“上报就业方案”模块的“外省报到设置”栏目进行设置。以上信息均由网上自动生成。
(七)不毕业的(如休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学生,由学校使用“师范生业务管理”模块下的“修改毕业生去向”功能,将毕业去向改为“不毕业”。
(八)结业的学生,由学校使用“学生基本信息管理”模块下的“修改学历”功能,将学历信息改为“结业”。
三、学生就业信息确认
毕业生在离校前规定时间内,登录“就业网”的“就业信息确认”模块,或登录“山东就业创业导航微信平台”中“双选流程”的“就业方案”模块,确认本人离校时就业去向(包括未就业去向)。
离校前有明确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本人直接完成就业信息确认;离校前未就业的毕业生,本人就业信息确认后,再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名登记系统”完成实名登记(相关链接见“就业网”)。毕业生进行就业信息确认时,若发现本人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学校调整就业方案。
四、学校就业方案上报
全部毕业生就业信息确认完成后,学校在“就业网”锁定“上报就业方案”并上报。就业方案上报后,学校一律不得修改毕业生信息。
五、现场审核及就业派遣
(一)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1.就业方案锁定后,各校通过“就业网”下载本校就业数据,编制《2017年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调配表格式要求:A4纸、横向、加封皮和专业目录,每页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左侧装订)一式两份,其中,结业生要在备注栏中注明“结业”字样。
2.毕业生出国、出境相关证明。
3.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结业生、不毕业学生名单。
4.服务西部、“三支一扶”计划、招录计划学生名单。
5.应征入伍学生名单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6.《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登记表》和自主创业毕业生营业执照复印件。
7.灵活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等不再现场提交,由学校统一审核。
(二)就业报到证签发。
1.各高校就业方案上报及现场提交材料审核完成后,按照就业方案签发就业报到证。
2.应征入伍、服务西部、“三支一扶”计划、招录计划的毕业生,按缓派办理,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3.不毕业的(如休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学生,一律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三)离校后就业派遣。
就业报到证签发期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签约工作正常进行。其中,由省教育厅审核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于 7月17日以后到我厅办理二次派遣;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回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办理二次派遣。
离校时《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就业单位需调整派遣单位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于7月10日以后分别到我厅或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办理改派。
六、相关要求
各市、各高校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切实做好2017年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各高校编制就业方案要认真审核有关材料,严格按规定录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更不准虚报、瞒报。对因审核不认真出现错派、误派的,由学校负责。对伪造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等材料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有利时机,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力度,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通过多种方式,让毕业生了解就业创业政策和就业手续办理流程。要及时向毕业生发放《就业报到证》,认真整理毕业生档案,并按教育部要求寄至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及时跟踪指导,提供精准帮扶。
各市要及时登录“就业网”,认真做好毕业生二次派遣、档案接转、教师招聘数据定期上报等工作。同时,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实名登记系统提供的省外院校山东生源师范类毕业生信息审核工作。
附件:
1.2017年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及《就业报到证》签发时间安排
2.2017年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
3.山东省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汇总表(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9日
附件1
2017年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及《就业报到证》签发时间安排
学校名称 | 就业方案 上报时间 |
《就业报到证》 签发时间 |
山东师范大学(本)、山东师范大学(研)、潍坊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体育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 6月21日 | 6月25日 |
聊城大学、鲁东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协和学院、山东英才学院 | 6月22日 | 6月26日 |
曲阜师范大学、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泰山医学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 6月23日 | 6月27日 |
菏泽学院、泰山学院、东营职业学院、枣庄学院、青岛滨海学院 | 6月24日 | 6月28日 |
齐鲁师范学院、临沂大学、青岛大学、山东艺术学院、青岛黄海学院 | 6月25日 | 6月29日 |
济宁学院、滨州学院、山东理工大学、德州学院、潍坊科技学院 | 6月26日 | 6月30日 |
注:《就业报到证》签发地点:济南名雅千佛山宾馆(济南市文化西路19号),联系电话:0531-83187188。
附件2
2017年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
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专业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培养方式 | 户籍 所在地 |
毕业去向 | 接收单位 | 手机 | 备注 |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附件3
山东省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汇总表(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
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学校 | 学生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创业行业类型 | 创业地点 | 公司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从事行业是否与本专业相关 | 联系方式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政编码:100044
版权所有: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京ICP备1900491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