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8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精神,加强高校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开展个性化的职业发展咨询和指导,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和成才观,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全国就业中心”)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高校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重点支持一部分具备条件的高校,打造若干个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各高校加强条件保障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精准化、个性化、高质量的学生生涯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二、申报遴选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普通高等学校;

2. 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就业工作基础,重视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工作,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保障充分;

3. 已建立职业生涯咨询工作室,具有相应的软硬件条件和专业的咨询师工作队伍;

4. 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个体咨询、团体辅导、职业测评等专业化生涯辅导服务,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学生受益面广、反馈好。

(二)择优遴选

2021年全国中心计划遴选产生10个左右全国高校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省教育厅计划遴选产生5个左右陕西省高校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

1. 自主申报。

申报高校填写《2021年高校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将Word及盖章PDF版分别发送至邮箱luxinyi@foxmail.com(全国就业中心)和sngxbys@163.com(省教育厅),无需邮寄纸质版。典型咨询案例和工作照片等支撑材料,可一并发送。申报截止日期:4月6日。

2. 遴选确定。

全国就业中心将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阅、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全国高校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遴选,确定入选名单后,将在全国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网(js.ncss.cn)公布。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阅、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陕西省级高校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遴选,确定入选名单后,将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及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公布,并在全省高校通报表彰。

三、推广应用

获得立项支持的高校要持续加强特色工作室建设,提出建设规划方案,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积累典型咨询案例。全国就业中心和省教育厅将汇总各立项高校的经验材料,通过设立网站专区、举办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展示和推广应用。

联系人:杜斌

电 话:029—88668867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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