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8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近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经学校自查、教育厅核查,仍然发现部分高校就业数据统计不实。国家审计署对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审计时发现,部分高校存在就业材料中的企业在学生毕业前已注销、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协议但并未到企业报到或属于就业实习、未能提供已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材料等问题。为进一步筑牢我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底线,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责任

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数据核查有关要求,夯实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高校分管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坚决杜绝虚假就业情况在我省发生。凡存在弄虚作假或被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审计署等部门对就业数据核查中发现就业数据失真、失实等情况的问题,省教育厅将严肃追究高校领导、就业部门及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在教育系统予以通报,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二、核查内容

1. 全面核查就业材料。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认真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坚决不准将顶岗实习或就业见习证明作为就业材料,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每位毕业生的纸质就业材料应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就业数据保持一致,至少在校保留三年以上备查。

2. 严格审核就业企业信息。各高校要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中涉及的企业信息,对签约信息不实或在毕业生离校前已经注销的企业,要及时撤销就业数据,坚决杜绝毕业生与企业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以及毕业生就业材料中涉及的企业在毕业生离校前已注销情况发生。

3. 加强毕业生就业跟踪。各高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情况的跟踪,对与企业签订协议但未实际到岗的毕业生就业数据,要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予以纠正。同时,对离岗未就业毕业生要有针对性的推送就业岗位,帮助其尽快就业。

4. 核实毕业生就业反馈。各高校要安排专人处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学生反馈的问题信息,重点核实“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的就业反馈,核实一起、处理一起,务必于接到反馈后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

5. 确保高校毕业生信息准确完整。各高校要做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重点加强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核查,确保公民身份证号码、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联系方式等重要内容真实完整,对有缺项、漏项的,要及时联系毕业生补充完善。

6. 落实科研助理岗位就业政策。各高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科技部、人社部等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服务期限等内容,对离校前已签订服务协议但并未实际到岗或者在行政部门等其他岗位服务的毕业生,应及时予以纠正。

三、有关要求

就业数据保真是就业数据统计的底线,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各高校都要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绝不允许在我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出现数据统计违规行为。

联系人:麻力 电话:88668876

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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