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陕西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及2020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0届我省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日—8月15日。

二、就业材料审核方式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际情况,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名单见附件1)。各高校要合理安排报到证办理时间,就业一批,办理一批。

三、相关要求

(一)毕业生就业数据库。

1.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毕业生就业数据库结构及代码标准,在全国高校毕业生管理系统和陕西省大学生就业管理服务系统上报数据,不得自行增加和改动,数据库每个字段内容不得空缺。

2. 数据库中各字段(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培养方式、专业名称、学制等)应与学籍信息保持一致。就业单位所在地要具体到区县一级。

3. 各高校要加强未就业毕业生数据统计,准确填写未就业毕业生手机、电子邮件、QQ等有效联系方式和未就业原因。未就业原因按照“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暂不就业、拟升学、拟出国出境”八类填写。

4.各高校要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做到离校就业服务不断线,并及时更新就业数据。12月31日前,在全国高校毕业生管理系统和陕西省大学生就业管理服务系统更新本校年底就业数据库。

(二)报到证打印。

1.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各校自行打印,不得手工填写,要做到规范、整洁,无涂改。就业报到证与毕业生名单排序一致。

2.就业报到证打印日期为高校报到证办理日期,报到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 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原则上不得打印就业单位名称(公费师范生、博士后进站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除外),结业生需注明“结业生”字样。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到证必须严格按原定向委培合同报到证办理,并且在报到证培养单位栏或者备注栏注明“定向” 或“ 委培”字样。

(三)就业材料。

就业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录取(录用)通知书、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创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网店注册页截图或其他能证明毕业生就业的材料等。各高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所有就业材料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1. 线上审核的高校要在本校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前一周,按要求将就业材料上传至陕西省大学生就业管理服务系统,上传不及时的将予以延后办理报到证手续。

2.不得将灵活就业登记表分发到各院系,签灵活就业登记表的毕业生,须到学校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并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确认,方可拍照上传。

3.定向委培生、公费师范生、医学类定向生等就业名单单独造册(见附件2),其他毕业生就业名单要按照先专业、后学号的顺序造册(见附件3)。

4. 结业生要在就业名单中学历栏注明 “本科结业”“专科结业”等。

5.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类别分类,统一统计口径,精准掌握本校2020届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和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线上审核高校请于7月1日前将名单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线下审核高校请将名单和就业材料在办理报到证当天带至现场(见附件4、5)。

6. 各高校要在报到证办理当天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本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书面总结,总结应包括基本情况、工作举措、统计分析、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

四、其他事项

1. 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高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前做好就业数据整理和就业材料收集审核工作。在报到证办理当天,高校就业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到现场对本校就业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对不重视的高校,省教育厅将约谈学校相关负责人。

2. 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要主动协调学籍管理部门,在本校报到证办理前一周完成毕业生学历数据审核和照片上传工作。

3. 附件6、7、8、9统计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加盖学校公章,届时现场提交。

4. 各高校要签订《2020届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承诺书》(见附件10),于7月1日前将承诺报告书报省教育厅。报到证办理期间,省教育厅将通过电话抽查等方式核实就业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责令学校进行整改,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就业工作部门及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在全省高校进行通报。

5. 上述各类报告、报表等,均需数据真实无误、用印规范。对提交各类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高校,将责令整改。

联系人:陈靖电话:029—88668820

附件(略):1. 2020届毕业生报到证办理高校名单

2. 2020届陕西省特殊类毕业生就业名单

3. 2020届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单

4. 2020届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就业名单

5. 2020届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就业名单

6. 2020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统计表

7. 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计表

8. 2020年大学生创业情况统计表

9. 2021届陕西高校预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10. 2020届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承诺书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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