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陕教〔2020〕107号

各高等学校:

就业统计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服务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就业数据保真是就业统计工作的底线,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为确保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按照教育部要求,省教育厅决定严格核查各高校上报的就业数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就业统计指标内涵。当前,就业统计面临新形势,尤其是随着我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在今年疫情防控过程中,也催生了一些新职业。为适应新形势,教育部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相关指标含义(附件1、2),各高校要在202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全面核查核实就业数据。省教育厅将会同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于近期对有关高校开展就业数据核查,重点核查:

1. 按就业统计指标内涵,核对分类统计信息;

2. 核实“学信网”上毕业生反馈存疑信息;

3. 核实用实习单位顶替就业单位、毕业去向中“升学”和“其他形式就业”比例失实、就业证明作假等违规行为。

各高校要对本校就业数据开展全面自查,严格审核每个毕业生的就业材料,相关纸质或电子材料要在校级就业部门存档备查。各高校要在核查基础上,于2020年7月4日17:00前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纠正错误数据,并由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此后发现并核实的问题,将视为数据造假,视情况予以通报并从严惩处。各高校核查报告加盖学校公章,于7月5日17:00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可发送扫描件)。

三、建立就业统计责任制。各高校要统筹做好本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建立就业统计责任制。从今年7月起,各高校分管校领导要在本校每周(周五)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表(附件3)上签字确认,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截止统计时间另行通知)。

四、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教育部、省教育厅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查实问题的高校和相关人员,纳入负面清单,并在招生计划安排(包括本专科、硕士、博士)、专业申报、教学评估、评奖评优、领导班子考核等工作中作为负面因素重点参考。

五、严肃追究责任。教育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省教育厅会同教育督导部门,将每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开展专项核查,向毕业生本人及用人单位核实就业情况,并与教育部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进行比对,核查结果将反馈高校。对违反“四不准”规定,有关问题核查属实的,将视情严肃追究高校领导、就业部门及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在全国、全省予以通报,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联系人: 杜斌电 话:029—88668867

邮 箱:dududu55@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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