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27日   来源: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

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引导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促进毕业生在辽宁就业创业,切实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现就做好 2018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高校就业工作主体责任

1.提高政治站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关系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辽宁振兴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实现。各高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落实十九大精神,把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调动一切可调动的积极因素,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抓实抓好。

2.建立工作责任制。各高校要建立党委负总责,机关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分工负责,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全员抓的工作格局。党委书记、校长要亲自抓就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二级院系就业工作,二级院系主要领导要直接负责就业工作,机关各职能部门都要承担就业工作任务。要确保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建立校院两级专兼职结合的就业创业工作队伍,选拔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人员负责就业创业工作。要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层层建立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做到任务到领导、到部门、到院系、到专业,责任到个人。

二、引导毕业生在辽宁就业

3.大力宣传国家和辽宁发展战略。各高校要从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大局出发,教育毕业生树立服务辽宁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要充分运用课堂、报告会、互联网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宣传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大连金普新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平台建设,展现辽宁振兴发展美好前景。要认真解读各市地吸纳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引导毕业生投身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为辽宁振兴贡献聪明才智。

4.鼓励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需要大量人才支撑,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大有作为。各高校要认真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就业工作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毕业生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和辽宁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要大力选树在基层就业创业、在辽宁就业创业的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热情。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三支一扶”“辽西北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要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促进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三、为辽宁区域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5.着力促进人才供需对接。各高校要全面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三次产业人才和技术需求,紧盯行业企业发展趋势,深入挖掘就业岗位和创业项目,大力开辟省内就业市场,实时发布就业信息,主动对接企业人才需求。要充分发挥校企联盟作用,依托三级信息平台,及时采集、发布学校与企业在对口合作育人、科技创新育人、创业孵化育人等方面的情况,实时更新供需对接台帐。2018 年,每个联盟要围绕促进大学生就业,举办不少于3场具有行业特色的大型系列招聘会和对接活动。

6.着力满足企业人才需求。各高校要以辽宁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校企联盟 356 项重点工作任务为牵引,打破校校间、校企间壁垒,有效整合行业、社会和学校资源,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共同实施人才培养、评价培养质量,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定制培养,实现区域、行业、企业发展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

四、发挥高校科技优势带动毕业生创新创业

7.充分发挥科技资源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实验室、工程中心、大学科技园等科技资源,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参加在研项目研究,大力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创业的能力。凡适宜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每个项目要吸纳不少于3名应届毕业生参加,参与时间不少于 6 个月。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等科技专题计划或竞赛,提升学生科技意识和创新能力。要制定经费补助等相关政策,支持教师发挥科研优势,带动学生创新创业。

8.充分利用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高校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项目中试和成果落地实践,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与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有机衔接,提升学生对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理解把握能力,带领学生跟随成果进入生产一线,促进科技成果在省内企业转化,让毕业生在成果转化中就业创业。原则上每个转化项目都要安排应届毕业生做科研助理,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五、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9.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突破口,要根据社会需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优化管理制度,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要研究制定鼓励教师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办法。

10.完善创业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各高校要把开展创业实训实践作为人才培养的必要环节,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应届毕业生入驻基地,确保基地人均使用面积和师生比达标。要按照入驻基地学生每生不低于 5000 元的标准投入经费。省教育厅将高校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与下一年度经费划拨挂钩。要持续不断挖掘创业项目,建立项目库,为学生创业实训实践提供丰富的项目来源。要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导师团队,聘请行业专家、创业校友等作为导师,提供专业化的指导。

六、充分发挥实训培训基地的作用

11.进一步加强实训培训基地的建设和运行。省内29个实训培训基地要主动对接行业企业,根据培训需求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和技术技能提升培训。面向辽宁三次产业需求,对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实训和培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解决人才培养与就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高校要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实训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实训培训基地建设和运营管理。省教育厅将建立实训培训基地工作开展情况跟踪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将作为高校年度绩效考核、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七、提供全方位就业指导服务

12.优化就业精准服务。各高校要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求,开展精准对接服务。各高校要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信息,每年搜集、发布的就业岗位数量要不低于本校毕业生人数的 1.5 倍。二级院系要主动适应市场和企业需求,结合本院系的专业设置和特色,积极与各市地和相关行业企业加强沟通联络,深入挖掘用人需求,联合开展行业性、专业性的招聘活动,实现就业服务精准推送。

13.提高就业指导针对性。各高校要把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全过程,组织专业课教师参与就业指导工作,将课程与学科、专业相融合,探索慕课、微课等新型课程形式。要积极开展个性化咨询辅导服务,组织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类比赛活动,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素养。要高度重视就业指导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就业指导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创造条件。

14.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各高校要重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要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岗位、发放求职补助、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体就业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掉队。

15.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和宣传动员活动。要深入挖掘优秀大学生士兵先进典型,为广大青年树立榜样。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带头参军入伍。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保留学籍、考研加分、专业调整、学业衔接、学分评定、就业创业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要积极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

八、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16.落实就业情况统计和监测责任制。各高校要建立就业数据统计和发布责任制,加强对二级院系就业数据状况的统计监测和督导检查,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鼓励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与职业发展状况跟踪调查,学校和二级院系都要建立就业大数据平台,真正发挥就业数据的反馈作用,为学校专业调整、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参考。要不断完善高校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按时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推动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

17.围绕社会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大力支持高校增设面向辽宁“十三五”时期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学科专业,同时加大对重复设置、办学水平低、就业质量差专业的调整力度。进一步完善专业设置预警与服务机制,公布年度建议高校暂缓申请设置学科专业的“负面清单”,引导高校根据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优势,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立优势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为辽宁三次产业发展培养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九、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

18.深入开展调研和督导检查。省教育厅将按照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认真分解工作任务,层层抓落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常态化。加强就业创业工作核查,挤出水分,坚决杜绝数据造假现象,确保就业创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9.加大考核问责力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高校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是核定办学规模、调整高校布局、优化学科专业、安排招生计划、划拨办学经费的重要依据。今年省教育厅将继续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按照院系和专业进行考核,以就业率和省内就业率进行排序,并与专业招生计划挂钩。各高校也要对二级院系建立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建立逐级审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辽宁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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