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

2018年11月29日   来源: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赣府发〔2018〕4号 2018年1月1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

“十二五”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和就业形势,全省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省就业创业活力不断增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时期,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我省发展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孕育巨大发展潜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经济活力和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就业形式更加多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更多新的就业增长点,为促进就业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国际国内发展环境错综复杂,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我省发展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全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任务繁重,劳动力素质总体偏低,劳动者利益诉求更加多元,诸多潜在性、倾向性问题不容忽视,就业形势面临更多新问题、新挑战。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对发挥人的创造能力、促进群众增收和保障基本生活、适应人们对自身价值的追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国务院《“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旨在进一步加强战略引领、明确主要任务、细化政策重点,是“十三五”时期指导全省促进就业工作的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扩大就业规模与提升就业质量协调推进,为实现我省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大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与结构并重。既要高度重视总量问题,又要从区域、行业、人群分化的实际出发,聚焦关键环节,抓住主要矛盾,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着力解决日益突出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坚持供需两端发力。既要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优化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结构,又要坚持需求导向,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劳动者素质持续提升,改善人力资源市场供给侧结构。

——坚持就业政策与宏观政策协调。既要建立就业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统筹的工作机制,积极扶持就业新形态,不断拓展就业新空间,又要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加强政策储备,以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坚持统筹发挥市场与政府作用。既要优化环境,健全机制,加快消除制度性、体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提高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府牵头和部门联动责任,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以发展带就业,以就业促发展,形成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

——坚持普惠性与差别化相结合。既要加快建立公平普惠的政策制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维护劳动者提升自身素质、参与就业创业的平等权利,又要坚持突出重点,完善和落实支持政策,扎实做好就业托底工作,帮助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体提升技能、就业创业。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帮助95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帮助20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达到100%。三次产业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劳动者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建成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适应就业形势变化能力不断增强。

创业环境显著改善,带动就业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各类劳动者创业创富通道更加畅通,全社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创业成功率明显提升,创业带动创新、促进就业增收能力持续增强。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实现公平就业、促进更高质量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劳动者就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更加改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就业权益更有保障,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政编码:100044

版权所有: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京ICP备1900491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47号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