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办公室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办法》《徐州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实施办法》《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徐委办〔2019〕175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办法》《徐州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实施办法》《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各类人才来徐就业创业,加快形成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全力服务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办法》《徐州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实施办法》《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四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

2.《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办法》

3.《徐州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实施办法》

4.《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附件1

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助力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现就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徐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适用范围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一)在我市市属企业及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主城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

(二)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

二、支持措施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二)购房补贴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对企业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博士,按照《徐州市进一步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徐委办〔2018〕175号)标准发放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

1.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人,补贴3年;

2.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补贴3年;

3.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补贴3年;

4.非徐州籍毕业生,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四)专项补贴

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回徐工作,在徐州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200元的专项补贴,补贴3年。

三、其他事项

(一)已有政策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实施办法执行。

(二)支持经费由各地承担,市级财政对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给予50%的补助。五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三)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发布之日前引进的毕业生仍按照《徐州市名校优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徐委办〔2018〕79号)执行,并可享受本实施办法新增补贴项目,所需资金按本实施办法资金渠道兑现),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附件2

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的集聚和能力提升,提出如下措施。

一、适用范围

我市市属企业及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新培养(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和从徐州市外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

(一)高级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在徐州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

二、支持政策

(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二)购房补贴

高级技师、技师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三)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

1.高级技师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补贴3年;

2.技师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补贴3年;

3.非徐州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四)技能培训补贴

对在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高级技师40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

在徐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取得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留徐就业的,可享受相应标准的培训补贴。

(五)高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国家级二类大赛前3名的选手。对入选第一层次的,给予个人20万元、所在单位10万元奖励。

第二层次:省级技术能手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企业首席技师,国家级一类大赛前6-12名、国家级二类大赛前4-6名、省级一类大赛前6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市级一类大赛第1名的选手。对入选第二层次的,给予个人10万元、所在单位5万元奖励。

第三层次:市级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市级企业首席技师,市级一类大赛前2-5名、市级二类大赛前3名的选手,新取得紧缺职业(工种)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技能人才,徐州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技能人才。对入选第三层次的,给予个人1万元奖励。

三、其他事项

(一)已有政策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实施办法执行。

(二)支持经费由各地承担,市级财政对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给予50%的补助。五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三)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附件3

徐州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实施办法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徐州籍在外人员返乡创业,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热潮,在全市形成“人才回归、项目回迁、资金回流”的良好局面,提出如下措施。

一、适用范围

回徐创业的徐州籍外出就业创业人员。

(一)创办的企业需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纳税;

(二)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提供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转入手续。

二、支持政策

(一)购房补贴。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二)提供金融支持。返乡创业者个人最高可申请5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在规定利率内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三)财政奖励。对于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的返乡创业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其他事项

(一)已有政策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实施办法执行。返乡创业补贴与《徐州市市级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徐政办发〔2018〕159号)、《徐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徐财规〔2017〕9号)规定的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支持经费由各地承担,市级财政对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给予50%的补助。五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三)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附件4

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

为健全人才服务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根据《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彭城英才卡是各层次人才在徐州工作和生活享受便捷、优质服务的凭证。

第二条 彭城英才卡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市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公安局、体育局、文广旅局、交通局、政务办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章 发放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 彭城英才卡实行分级管理、依申请发放,发放的对象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四条 发放对象:

1.五星级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由我市申报入选的国家级人才、省“双创团队”、省市“双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省科技企业家以及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

2.四星级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由我市申报入选的省产业教授、省“科技副总”、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市“双百工程”培养对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省“双创博士”)、高级技师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3.三星级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硕士毕业生,技师、高级工,回徐州创业的徐州籍外出务工人员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第五条 彭城英才卡申请人须在徐州居住或工作。居住是指在徐州购房或租房,工作是指每年累计在徐州工作3个月以上。

第三章 服务方式

第六条 在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才服务专窗”,开通热线,为各类星级人才提供“一窗式”服务。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设立“人才服务”专栏,提供“全程不见面、一网通办”在线服务。

第七条 彭城英才卡办理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才服务”专栏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指定网点办理。

第四章 服务内容

第八条 彭城英才卡各实施部门应本着“高效、便捷”原则,明晰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流程,为持卡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九条 持卡人凭卡可享受各相关部门提供的下列服务:

1.五星级人才:

①在徐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享受总房款50%,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

②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原则,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入学。

③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选择在徐州大市区落户。

④彭城英才卡集成金融服务功能,人才可享受合作银行贵宾待遇,各类补贴资金通过彭城英才卡发放,享受“人才贷”服务。享受其他合作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

⑤在不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可借助市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科学实验,免费使用科研场地、仪器设备。

⑥每年享受免费体检1次,在我市市属三甲医院就医享受医疗绿色通道。

⑦在徐州东站、徐州站及观音机场,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出入境时,海关给予礼遇通道的出行便利。免费乘坐市内公交。

⑧考取国内驾照的,考试合格后当日领取,申请转换驾照的,仅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当日领取。

⑨在我市指定影院每年享受12次免费观影,免费游览市内3A级以上景区,在徐州奥体中心每年享受50次免费入场馆健身服务。

2.四星级人才:

①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选择在徐州大市区落户。

②彭城英才卡集成金融服务功能,人才可享受合作银行贵宾待遇,各类补贴资金通过彭城英才卡发放,享受合作银行“人才贷”服务。享受其他合作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

③在不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可借助市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科学实验,免费使用科研场地、仪器设备。

④每年享受免费体检1次。

⑤免费游览市内3A级以上景区。

3.三星级人才:

①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选择在徐州大市区落户。

②彭城英才卡集成金融服务功能,各类补贴资金通过彭城英才卡发放,享受合作银行“人才贷”服务。

③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和继续教育培训。每年选拔一批创业代表,赴国内外知名高校学习提升。

第十条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彭城英才卡服务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变更。

第五章 管理和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 持卡人到定点服务部门、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或享受相关服务时,须向受理人员主动出示彭城英才卡。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收回并注销其彭城英才卡,终止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服务和优惠: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持卡期间因违法乱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因违法违纪或违反道德规范而造成不良影响等不适宜持有彭城英才卡的。

第十三条 因职务调整、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所列彭城英才卡发放条件的,注销其彭城英才卡,终止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服务和优惠。

第十四条 彭城英才卡有效期与人才项目管理期同步,每年需办理资格确认手续。资格确认工作由市人才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对于不配合资格确认的,可终止其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服务和优惠。

第十五条 彭城英才卡仅限持卡人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者终止其享受相应服务和优惠。

第十六条 彭城英才卡由指定银行负责制作。彭城英才卡丢失后,持卡人应及时到银行指定网点申请挂失补办。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承担。原办法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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