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年05月18日   来源: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湘教通〔2019〕121号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加强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加快高校“双一流”建设,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现就做好今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建设一批体现新时代要求、开放共享的专业类校内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努力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重要载体与平台。

二、各高校在先期建设的基础上,对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自愿申请认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对认定公布的中心和基地,我厅纳入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分配因素,各高校应统筹使用专项经费和自有资金,给予各项目足额的建设、运行经费支持。

三、各高校应按年度申报限额(见附件3),择优向我厅申请认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为贯彻落实我厅《关于深入开展本科高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87号)要求,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和服务脱贫攻坚,各受援高校可增加申报1个由对口支援双方高校依托当地重点行业企业单位共建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各独立学院可申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各1个,由主办高校审核后统一报送。

四、各高校应认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4)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附件5),并提供简要的支撑证明材料。申请材料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申报、审核和公示等环节存在虚报、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相应削减今后学校的年度申报名额。

五、各高校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汇总整理2019年的项目申请材料(认定申请书及其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填写申请汇总表(附件6),于9月6日前寄送湖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巩德亮、杨卓;联系电话:0731-84764849;电子邮箱:gjc_hnedu@126.com。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

2.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

3.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年度申请限额

4.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

5.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

6.2019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申请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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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docx
  点击下载:附件2.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docx
  点击下载:附件3.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年度申请限额.docx
  点击下载:附件4.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docx
  点击下载:附件5.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docx
  点击下载:附件6.2019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申请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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