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05月15日   来源: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湖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教发[2019] 1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民政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团委、科协、有关高等学校:

社区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教育惠民的民生工程,是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基础工程。近年来,我省社区教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就,初步探索出具有湖南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和路径,形成了社区教育五级服务体系,建设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社区教育参与率和满意度逐步提高。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形成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国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宗旨以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制度为着力点,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科学文明生活消费方式、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统筹规划。发挥党领导一切的政治优势和政府的主导、统筹与协调作用,将社区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社区教育经费投入,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协调发展。

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培育多元主体,吸引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充分利用党政和有关部门服务平台,融入和增强科普教育内容。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按需施教、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社区教育服务,保障社区居民接受有质量的社区教育。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机构健全、保障有力、管理科学、开放灵活,具有学历补偿教育、职业技能和生活服务培训等多项内容的社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居民参与率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建成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30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10个,建设湖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50个。全省开展社区教育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网络。通过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区教育服务机构。依托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设立社区教育指导机构,统筹指导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市(州)可依托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业院校以及社区科普学校等设立社区教育指导机构,统筹指导本区域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社区教育办学机构指导性要求。

明确社区教育机构职责定位。县(市、区)社区学院负责课程开发、教育示范、业务指导、理论研究等。乡镇(街道)社区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教学站(点)的工作。村(社区)教学站(点)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

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与学习共同体建设。广泛开展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断增强各类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力。

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继续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示范区在体系构建、资源共享、投入机制、队伍建设、信息化应用、市民学分银行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提出建设目标。

(五)整合社区教育资源

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筹办和参与社区教育。充分发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社区科普大学(学校)、乡(镇)农校在农村社区教育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区居民的开放水平。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企业参与社区教育。推动社区教育机构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社区科普e站等设施统筹、信息共享、服务联动,探索开放、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共享模式。

鼓励各地开发、推荐、遴选、引进优质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引导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课程开发。推动课程建设规范化、特色化发展,建设一批具有湖南特色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结合或依托湖南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其他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立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社区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向社区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及服务,推进各地网上学习平台互联互通和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建设与共享,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

(六)丰富内容和形式

广泛开展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早期教育、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等教育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动生活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

创新教育载体和学习形式,积极开展才艺展示、参观游学、读书沙龙、科普互动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探索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远程学习等模式。通过开设学习超市、提供学习地图和科普地图等形式方便社区居民灵活自主学习,推动各地建设方便快捷的居民学习服务圈,鼓励形成网上学习圈。

(七)强化品牌示范效应

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与学习共同体建设。开展示范性社区教育机构(组织)、社区教育课程、社区教育品牌项目、学习团队等评选活动,开展优秀学习共同体遴选和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

继续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逐步完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进入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八)提高服务重点人群的能力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结合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社区老年人的学习环境,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办好湖南老干部(老年)开放大学。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和老年大学。努力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满意度。每年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一批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

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教育机构要紧密联系普通中小学、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社会组织等,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各类教育、科普资源,开展校外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区教育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早期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青少年校外和社区教育中的作用。

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主动适应居民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社会、科学生活、安全健康、就业再就业、创新创业、职业技能提升等教育培训活动。积极面向学生家长开展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重点面向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思想道德、民主法治、文明礼仪、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通过社区学习与交流活动,增强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加快其融入城镇社区生活的进程。重视弱势人群提高生存技能的培训,积极为社区各类残疾人提供学习服务。

重视农村居民的教育培训。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要向周边农村居民开放,用好县级职教中心、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科普学校、乡(镇)农校和农村社区教育教学点。结合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有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农家书屋、农村中学科技馆等资源共享,提升农村社区教育服务供给水平。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现代生活教育培训。依托农民大学生培养等项目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强农村居民家庭教育指导,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社会生活、权益保护、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重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各类残疾人的培训服务。

(九)加强队伍建设

社区学院(学校)应配备从事社区教育的专职管理人员与专兼职教师。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社区教育相关专业,鼓励引导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社区教育工作。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制度。加大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力度,每年面向社区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成员开展教育培训,增强其组织和服务居民的能力。根据教育部《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和社区教育专职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办法。

(十)加强专题研究

设置一定数量的社区教育专项课题和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探讨解决社区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定期编撰《湖南省社区教育发展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发展社区教育提供决策参考。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同治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相关部门把社区教育纳入整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在村(社区)开展的社区教育活动应主动接受社区自治组织的指导。

(十二)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投入,形成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习者合理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社区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拓宽社区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推动社区教育服务社会化,推进社区教育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试点工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教育。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设立社区教育基金等方式支持社区教育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助社区教育或举办社区教育机构,并依法享受有关政策优惠。

(十三)完善督查评价机制。科学制订社区教育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统计制度,加强对社区教育发展状况基本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建立社会第三方对社区教育发展的评价与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社区居民对社区教育满意度的测评。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开展社区教育督导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十四)推进学习成果积累转换。依托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试点湖南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探索建立居民个人学习账号,开发、研制具有学时记载等功能的社区学习卡,记录学习者注册报名、培训考勤、线上线下学习学时等具体信息,形成居民终身学习电子档案。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及激励机制。

(十五)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社区教育重要意义和发展成绩的宣传,总结推广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以及各地的典型经验。重视社区教育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坚持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深入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不断提高社区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体育局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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