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8年11月27日   来源: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2 号)要求,自 2015 年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鼓励各学校扎实开展校企对接,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补助程序和时间

(一)数据录入

1.省教育厅于每年9 月15 日前将普通高校(含高职特殊教育院校,下同)应届毕业生数据移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每年9 月20 日前将数据导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网址:http://222.240.173.92:7001/hnpes/login/school.action,以下简称系统)。

2.各中职特殊教育学校和技师学院于每年 9 月 20 日前将应届毕业生数据录入系统。

(二)集中初审

1.各学校于每年 9 月 20 日至 9 月 30 日期间登录系统下载《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申请表》(系统根据各学校数据自动生成,附件 1),上传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申领材料,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2.市州管理学校(包括当地市州政府主管的普通高校,中职特殊教育院校)于每年 10 月 10 日前将《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申请表》报送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管理学校(包括部属、省属普通高校及其独立学院,技师学院)于每年 10 月 10 日前将《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申请表》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每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间分别对市州管理和省级管理的学校申报材料开展初审。对材料不全的学校及时反馈情况,各学校可在收到通知 3 日内补充完善材料。初审完成后,对初审不通过的学校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在系统内录入各学校的初审结果,下载《 市州(省本级)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初审情况表》(附件 2)。

4.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每年 11 月 1 日前将各学校《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申请表》、《 市州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初审情况表》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集中复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对全省申报情况进行集中复审,生成《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复审情况表》(附件 3),形成拟补助方案。

(四)公示核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于每年 12 月底前将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方案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和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向社会公示 7 天。公示期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开展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通报涉及学校,并对外公布处理结果。根据公示核查的结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确定的补助方案报送省财政厅。

(五)资金拨付

省财政厅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次年预算后 60 日内下达补助资金。其中,属于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的学校,由省财政厅将资金直接下达至各高校,其他学校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下达至各市县。各市县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在收到省财政厅下拨资金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学校。

二、加强管理

(一)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校园招聘活动补助资金属于就业补助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弥补校园招聘活动费用支出(包括招聘活动场地布置、岗位信息发布宣传、就业指导服务、就业信息化建设、购买公共服务等),不得用于办公用房建设、职工宿舍建设、购置交通工具、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发放人员津贴补贴、“三公”经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

(二)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申报补助资金的学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学校要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财政、教育部门不定期的组织抽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补助资金或擅自更改资金用途的学校,除责令退回补助资金外,取消下一年度补助资金申领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协助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部门。

(三)推进信息化管理。为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经办和管理。各学校要及时在系统内完善基本情况、录入数据、上传资料、提交申请、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系统内及时记录补助的审核情况。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湘人社发〔2015〕62 号文件规定与本文不相符的,以本文规定为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部门与各学校要按通知要求做好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的申请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单位:省就业服务局城镇处联 系 人:谢易非联系电话:0731-84900135

传 真:0731-84900121

电子邮箱:jiuyeju001@126.com

省财政厅联系单位:社保处

联 系 人:张镇联系电话:0731-85165734

传 真:0731-85165187

电子邮箱:shebaochujyz@sina.com

省教育厅联系单位:学生处

联 系 人:周军、刘莹

联系电话:0731-84715492

传 真:0731-84715492

电子邮箱:hnsjytxsc2012@126.com

附件:

1.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申请表

2. 市州(省本级)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初审情况表

3.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复审情况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2017 年 11 月 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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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申请表.doc
  点击下载: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初审情况表.doc
  点击下载: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复审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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