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14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和深化“一把手”工程,形成“领导主抓、部门统筹、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认真学习,抓紧贯彻。各高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将文件精神层层传达贯彻,逐级明确工作任务。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高校要对照通知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理念,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体系,广泛宣传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典型事迹,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中有升,创业人数不断增加,就业创业质量明显提高,不断开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新局面。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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