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2021年12月16日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冀教学函〔2021〕4号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当前正值毕业生就业求职黄金期,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水平,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实就业数据统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将毕业生“就业率”改为“毕业去向落实率”(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协议和合同就业率+创业率+灵活就业率+升学率)。4月1日起,教育部将各省各高校每月就业状况通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高校务必抓紧做好就业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要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含义,逐人核对分类统计信息,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佐证材料,抓紧收集、动态更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毕业生就业数据,做到应统尽统、严格审核、实时上传、及时准确。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承担起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就业统计部门和专职人员职责,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就业统计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和数据进行认真核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二、持续开展校园招聘

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把准市场需求,主动走访招聘平台、重点企业,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深度挖掘就业岗位。目前仍未组织2021届毕业生招聘会的高校要抓紧时间布置安排,主动邀请大型央企、国企、龙头企业等对毕业生有吸引力的企业,邀请与学校学科专业对口的重点企业招聘,充分利用校友资源,积极主动向校友企业推荐学校毕业生,为毕业生增加更多就业机会。同时,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24365网络招聘活动,充分利用24365网上就业大市场、行业性就业大市场、区域性就业大市场、生态型就业大市场、灵活就业大市场提供的丰富岗位资源,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

三、切实加强就业观念引导

坚持就业育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自觉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去。各高校要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宣传基层就业政策,鼓励毕业生服务社会、到基层就业。针对不同年级开展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直面职场、积极求职、尽早就业,减少“慢就业”现象。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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