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派遣和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闽毕支〔2021〕21号

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实施好我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做好招募派遣和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2021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派遣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培训、派遣工作由各有关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培训时间和形式。培训时间不超过5天(含报到和离开时间)。招募人数较多的设区市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或采用线上培训。

(三)培训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三支一扶”政策及管理办法解读等专题为主要内容,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增加符合基层工作需要的内容。

各地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八闽健康码查验、场地消杀等工作,确保人员安全,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培训、派遣相关通知公告应及时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和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人才网发布。培训前,应将参训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落实在岗待遇

各地要根据《福建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好在岗人员待遇,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及时办理社会保险,按时为新招募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有关社会保险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保对象和缴费时长。参保对象为当前在岗的2020届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新招募的2021届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缴费时间从2021年8月起至2022年7月。提前解除协议人员根据实际在岗时间办理,中途调整服务单位人员由调整后所在服务地办理。

(二)缴费基数和办理险种。2021年度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4324元/月。办理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做好信息管理

(一)关于新增人员。各有关市“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及时通过公共服务网“三支一扶”/“派遣管理”/“人员派遣”上报正式2021年招募派遣人员信息。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及时登录全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网址:http://223.71.147.151/web/)更新招募人员在岗状态。

(二)关于解除人员。毕业生提前解除协议终止服务的,由毕业生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解除协议申请表》,经服务单位、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同意后,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批准,并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备案。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及时通过公共服务网、全国信息系统更新人员在岗状态。

(三)关于期满人员。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及时登录公共服务网和全国信息系统,录入期满人员考核结果并逐级提交审核,实时更新期满人员就业情况等相关信息。

工作中若遇到什么问题,请直接与省“三支一扶”办联系。

联系人:游风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87540939(技术支持)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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