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

2020年05月15日   来源: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闽征〔2019〕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卫生健康委(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局、国资委(局)、总工会、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局、财政金融局、交通与建设局、退役军人局、国资局、总工会、团委,各高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征兵工作,激励广大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和重点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全面提高兵员质量,经省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相关意见明确如下:

一、加大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招考公务员力度。在抓好符合条件的我省大学生退役士兵按规定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定向考录专门职位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和我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文件精神,为从福建省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设置招考公务员专项条件。

二、严格落实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13〕87号文件和原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文件,明确了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享受三个方面优惠政策:①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接收聘用荣立一等功以上或服役满12年以上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②可采取有限竞争招聘考试方式专门面向退役士兵招聘;③参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的退役士兵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待遇,退役大学生士兵可额外再加5分。各级要严格落实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退役士兵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同时,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项招聘从福建省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进一步调动高校征兵工作人员积极性。在寒暑假期间,按100元/天的标准,给高校征兵工作人员(含参与征兵工作的辅导员)发放工作补助,具体发放办法另行制定。所需经费从省财政划拨的高校征兵工作奖励经费中支出,如有不足,从高校就业工作经费中支出。

四、鼓励提高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标准。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13〕87号文件要求,做好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适当提高入伍大学生尤其是大学毕业生的一次性奖励金标准,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参军热情。

五、进一步提升征兵工作表彰“含金量”。待国家表彰办公室和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地联合表彰实施细则》出台后,结合实际,研究设立我省征兵工作军地联合表彰奖励项目,并积极上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在上级批复之前,继续以省征兵领导小组名义进行表扬。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让各项政策人人皆知、深入人心,有效提升全省兵员质量,为建设强大军队提供有力兵员支撑。

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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