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0年05月21日   来源: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皖人社秘〔2018〕86号

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届全省高校毕业生人数达34.9万人,创历史新高,促进就业任务十分繁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6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计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两会”决策部署,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统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联动机制,狠抓工作作风,加大宣传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平稳。

(二)开发就业岗位。加强统筹实施,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与经济政策、引才引智政策有机结合,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中,多渠道开发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巩固基层就业主阵地,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统筹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项目,强化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三)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筑梦未来 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活动,用好报刊网端等媒介,以毕业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各项政策打捆打包、广而告之,引导帮助更多毕业生熟悉政策、运用政策。

(四)优化经办流程。拓展政策申请渠道,强化安徽公共招聘网、“阳光就业”网、安徽创业服务云平台运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进政策受理、审核、发放全程网上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造择业、就业、创业一条龙网络服务平台,力争实现“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目标。

(五)健全推进机制。坚定不移把政策落实作为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主线,落实就业创业“四进四扶”工作机制,把督促检查贯穿政策落实全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推动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政策更好助推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精细做好就业服务保障

(六)加强职业指导。适应高校毕业生多元化、个性化就业需求,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指导帮助毕业生理性择业、积极就业、爱岗敬业。突出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百城行”和“启明星”就业指导活动,动员高级职业指导师等专业力量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学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通过指导、测评、体验等方式,提升毕业生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七)开展专项服务。落实校园招聘会补贴政策,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延伸至高校,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以全省就业和人才招聘年度专场安排计划为统领,加密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以“周六人才对接招聘日”为载体,每周周六固定举办专场招聘会。统筹做好全国性专项服务活动,丰富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内容,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就业信息跨区域互通共享,用好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作用,更好促进人岗匹配。

(八)完善实名信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动制度,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直报机制,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采集、更新、报送等工作流程,及时向所在地高校了解掌握毕业生基本情况,及早与教育部门、高校衔接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共同建立完善登记信息反馈、信息核查、跟踪服务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服务有效接续。

(九)强化就业帮扶。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作用,积极主动联系每一名未就业毕业生,开展个性化就业帮扶,对就业困难和长期失业毕业生要提供“一对一”援助服务。强化服务项目支撑,拓展一批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将有需求的毕业生都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更加注重就业托底,启动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聚焦长期失业、就业困难毕业生等青年,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和融入就业市场。

三、着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十)提高能力素质。发挥安徽创业服务云平台、创业大学、创业学院的作用,创新培训方式,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平台,创新开发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实训课程,更好满足毕业生创业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不同业态的需求。

(十一)加大资金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或免除反担保。发挥青年创业引导资金作用,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多渠道助力毕业生创业创新。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发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青年创业园以及社会资本孵化基地等功能作用,落实好场地补贴等政策,助力毕业生创新创业。

(十二)优化创业服务。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向毕业生开放,充实完善涵盖不同行业领域、资源经验丰富的专家指导团队,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成果转化等全要素服务,帮助解决工商税务登记、知识产权、财务管理等实际问题。

(十三)搭建对接平台。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赢在江淮”创业大赛等国家和省系列赛事,展示推介创业项目,选树创业典型,结合实际打造更多富有地方特色的创业品牌活动,为创业毕业生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

四、持续加大就业权益保护

(十四)规范市场秩序。坚持把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营造有利于就业公平和人才合理流动的良好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十五)健全招聘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信息审查责任,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确保毕业生能获得真实可靠就业信息。

(十六)加大权益保护。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十七)促进就业流动。简化档案转递手续,做好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为毕业生跨区域、跨不同性质单位就业提供便利。

2018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政编码:100044

版权所有: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京ICP备1900491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47号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