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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第三、四支部联合召开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2017年07月04日 来源: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6月30日下午,按照部直属机关党委开展“以案释纪明纪 严守纪律规矩”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部署,根据中心党总支的要求,中心第三、四支部联合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建联络员程锦慧司长及第三、四支部的22名党员参会。

大家首先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重点学习了教育部直属机关警示教育会议的相关精神,特别是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同时,学习了《关于对中央国家机关和教育部直属机关7起典型案例的通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通知》等文件。

针对警示教育片及相关文件,大家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感想,认为利用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有着其他方式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更具有说服力和警示性。要杜绝此类案件及现象的出现,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守底线。任何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退化开始,要筑牢思想防线。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心有所畏,从思想深处筑起牢固防线。

二、要行有所止,防微杜渐。现代社会价值观更加多元化、复杂化,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事上一定要坚定立场,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加强自律,不给自己找借口,不存侥幸心理,不做不该做的事情。

三、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一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广大党员要发挥好绝大多数的作用,要勇于、敢于、客观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让这一优良作风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要加强监督,夯实监督体制建设。反腐败形势严峻,光靠个人自律是远远不够的。要建立完善党的法规制度体系,从工作流程、机制、制度多方面明确约束、监督权力,关注执行情况,定期开展巡视、纪检等,同时,加大处罚力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最后,程锦慧司长通过自己经历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身边同志不拿群众一分一厘的真实例子,强调了在现阶段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修养的迫切性。希望每位党员,特别是年轻同志要学习党的历史,真正了解党一路走来的不易。要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人,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党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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