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晋教学函〔2021〕29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即将进入收官阶段,为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就业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各高校要不断健全完善“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持续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就业去向落实率尚未达到70%的高校,要紧抓最后的冲刺期,通过各类招聘活动、科研助理岗位、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对已就业的毕业生,要第一时间将有关数据录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

二、及时做好专升本录取学生数据录入工作。目前,我省专升本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近期我厅将专升本学生录取信息提供给各生源高校。请各有关高校组织人员尽快将录取信息录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同时严格做好数据保密工作,严禁将学生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个人或单位,严禁宣传炒作“专升本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三、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一是重点核查灵活就业相关数据,对于不实数据应予坚决剔除。二是持续跟踪毕业生就业状态,对就业状态或岗位有所变动的,应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予以更新。三是坚决落实“四不准”要求,严禁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四是积极配合做好就业数据核查工作。近期教育部就业统计数据抽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以及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各项工作即将陆续开展,各高校要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就业服务工作。各高校要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订就业工作应对疫情预案,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招聘。各高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谋划2022届毕业生各项招聘活动,为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谋好篇、布好局。

五、认真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各高校要完善就业宣传引导机制,认真总结本校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省教育厅。要用好各类媒体渠道,积极营造支持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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